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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业务流程

时间:2017-04-01  来源:  作者:

 一、办理范围
  国家统招、统分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
  人事档案存放在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

二、所需材料
  存档卡或身份证原件

三、办理程序
 1、应届毕业生派遣第二年七月份,到我中心领取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》;
 2、根据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我鉴定;
 3、由派遣单位在“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”一栏,填写意见并盖公章;
 3、交回中心,由我中心审核,并在上级单位盖章;
 4、交纳转正定级费
 5、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
 6、将办理结果通知本人,并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

办理委托存档须知

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预备党员转正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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