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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申请须知

时间:2017-04-01  来源:  作者:

 一、办理范围 

1、凡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存档单位,符合以下条件:
①立户时间一年以上;   ②注册资金500万以上;
③存档80份以上;     ④营业额在1000万以上或上缴利税在100万以上
均可申报非北京生源接收计划,申请非北京生源接收指标。
2、本科以上学历、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。

二、提交材料 
1、公司的注册资金、存档人数、上一年或当年度营业额或上缴利税情况; 
2、所需毕业生人数、学历、专业、院校情况。 

三、办理程序 
1、审核上述材料; 
2、汇总各单位非北京生源接收计划; 
3、通过计算机上报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审批; 
4、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批复后通知申报单位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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